这些年,每每热点案件,都会有律师闪亮登场。

律师的宝贵,不仅仅是因为专业的法律视⻆。

更重要的是,律师职业伦理要求其面对诱人的权力,需要保持克制与矜持。

尤其在权力崇拜的国家里,律师因职业伦理而产生的独立的人格,就更显得弥足珍贵。

这正是热点案件,优秀的律师总是能出手不凡的缘由。

此次,胡鑫宇案,全⺠关注,律师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法律服务,不仅仅是技术层面需要回应,其本身也是职业伦理的探索和律师价值的构建。

在刑事司法中,律师担当辩护人的机会更多。这种法律关系中,律师与警察常常是对手关系。经常是:一个指控有罪,一个辩护无罪。

但是,胡鑫宇案中,警察与律师的关系就不一样,律师不是辩护,而是为受害人服务。所以,警察与律师目标几乎是一致的:

寻找真相,共同都为胡鑫宇提供司法保护。

然而,

论侦查技术,律师肯定不如警察。律师既没有侦查工具,也缺乏经验。

论解剖尸体,律师不如公安法医。法医解剖过的尸体,可能比律师⻅过的都多。

那么我们一定需要问:胡鑫宇案,有了警察,还要律师干什么?

答案也是显而易⻅的。

律师虽然单纯在技术层面不如警察,但公安只熟悉侦查,而律师常年的法律服务是贯穿刑事司法的全过程。律师法律思维和逻辑训练更全面,对程序更敏感,人格相对独立,判断也会更冷静。

警察和律师的目标虽然一致。但是,律师要防范警察造假或不尽职。

可⻅,在帮助受害人的案件中,律师介入司法的底层逻辑,就是对公权力的不信任,既包括专业的不信任,也包括职业伦理的不信任。

因为不信任,律师需要质疑,监督,责问……

因此,法律伦理上,律师不可以与公权力有太多纠缠,不可以是公权力的附庸,更不可以是公权力的赞美诗班。

面对公权力保持足够的的克制与矜持,是律师必要的伦理价值。

底层逻辑如果错了,整个案件就错了。

胡鑫宇案中,某位知名律师说:我相信,举国关注,谁都不敢造假。

如果律师相信公安不会造假,那么律师就完全多余。

当然,不信任,不是肆无忌惮的怀疑和无事生非的挑衅。

法律共同体的建构,是以不信任为基础,通过既定的法律程序和法律思维,达成共识。

有理有据的不信任,这是律师的专业价值。

律师需要保持的克制与矜持正表现在:在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哪怕公权力确实做得很好,律师的姿态也是质疑者的姿态,而不是背书或赞美。

胡鑫宇家属委托的一位胡**律师表示:1月28日晚上,他和胡鑫宇家属均到遗体发现地点⻅证全程搜查。到达现场时,遗体仍是缢吊状 态,我们全程⻅证了,包括当地相关部⻔干部、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都 来到了现场,程序非常规范严谨。公安工作非常认真细致。”(来自:南方都市报)

很显然,该律师⻅证胡鑫宇案过程中,没有发现问题,更没有提出质疑,还借机表扬了一下公安。

美国最高院的大法官,为了表达自己基于职业伦理而必须拥有的独立人格,哪怕是总统讲话,也不起立,不鼓掌。

胡鑫宇案引起众人不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全国关注,公安机关自称地毯式搜索,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却没有任何结果,最后居然在距离学 校不到400米的地方发现。

 “公安机关是否尽职”是⺠众质疑的焦点。

胡鑫宇家的另一位律师郑**说:这次寻找的时间确实比较⻓,也引起 了社会持续关注。但可以看到,案件搜救的主体,包括官方和⺠间搜 救队等多方面进行了多轮次搜救,最终才找到。所以,单从时间上不 能说属于重大疏漏,也不能因此直接追究谁的责任,谁来承担责任和 承担什么责任。

郑律师的意思是,⺠众对于公安机关的质疑,仅用搜救“三个月”单一 的时间维度,判断公安机关存在重大疏漏,该观点不合理。

然而,众人的质疑何止是仅从时间维度判断。还有尸体仅仅距离学校不足400米,这是空间维度。

胡鑫宇的一位亲属向南都记者表示,“遗体被发现的地点此前曾搜索 过,但并无发现”。这是基于事实的维度。

而这些,律师避而不谈。

⺠众普遍的质疑。律师却并不把这些问题当做问题。

她以专业人士的态度否定了⺠众的质疑,并且这种否定,毫无逻辑。

从以上的两位律师的表态来看,两位律师对警察的搜救工作是满意的。

为什么公安机关的搜查是否尽职如此重要?

因为该问题直接涉及到另一个法律问题。

网络上普遍怀疑存在人体器官买卖。如果真有这样的恶性事件,单人很难完成光天化日之下的杀人与器官移植。一定是组织的犯罪,而这其中,也难免有公权力机关的参与。黑社会猖獗,常常因为保护伞的强大。

虽然网络上的普遍怀疑现在并没有依据,但也并不能排除。

上饶市公安局是否存在包庇和失职,直接决定了他们是应该作为被调查机关,还是调查机关。

以此决定:上饶市公安局是否应该回避本案,换做其它省市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开报道中,郑**律师表态:“不能说属于重大疏漏,也不能因此直接追究谁的责任,谁来承担责任和承担什么责任。”

显然,她否认公安机关的失职,那当然也难以提出回避。

胡鑫宇案目前看来漏洞百出。但是目前,我们没有看到律师提出任何质疑,表现确实乏善可陈。

根据目前信息,至少还有这些工作可以做:

1、全国影响如此大,甚至全世界多家媒体都在关注,上饶市公安局明显已经失去了公信力,应当请求公安部指定其它公安机关管辖,这要求合情合理。全世界都关注的案件,公安部总会有个回复。

2、胡鑫宇案尸检需要全程无缝⻅证,包括从胡鑫宇尸体取样,胡鑫宇父母身上取样,二者比对。以判断尸体是胡鑫宇的不是。简单的说:需要律师一秒不差的盯着全过程,以免狸猫换太子。

在公开采访中,郑**律师说,尸检她不在现场。

看来,现在只能申请重新采样。

3、学校的摄像头坏了,但这次发现胡鑫宇是在粮仓里,公开的报道 表示:粮仓是涉密单位,一般人进不去。这样重要的场所,摄像头总 应该有,立刻申请调取和保护。

……

需要做的太多,不一一列举。

案件还在进展中,期望看到同行后期有优秀的表现。

在寒冬里,我们当然不能苛责同行,但既然已经在聚光灯下,至少也要完成规定动作。

法治不是一天建成的,就在于我们日拱一卒的努力。

(写该文的时候还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在开了,有必要说说这里的法律问题了,或许会在下一篇分享。有兴趣就关注公众号。该文的写作,李和平、隋牧⻘等多位律师均支持了重要观点,一并感谢。)

                                                           张凯律师于2023年2月1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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