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张凯律师:

我完全认同您在《收受教会奉献款认定诈骗罪之法律辨析》一文中的全部观点和分析内容。

这些内容包括您对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在我国所处法律地位的全面阐析,以及您对近期若干起在多地发生之教案的深入分析。

1) 家庭教会,这一中国独特的基督信徒共同体,其形成与中国的现实国情息息相关。

2) 家庭教会,在我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其形成及发展的地域遍及全国各地,加入成员是我国遵纪守法的公民,并一直努力在自身所在社区服务社会、作光作盐。

3) 家庭教会,一直持续探寻以社会团体的形式、在中国取得合法地位的途径,并通过自身努力,尽力适应现行各样的法规政策。但正如您在文中所分析的,迄今为止,我们尚未发现实现“家庭教会”注册成立及存续的现实途径。

4) 信徒通过奉献款项,建立教会是基督教会过往两千年的传统,这也是基于《圣经》所教导的原理。家庭教会在欧洲、美国和世界各地,一直传承、发扬着自传、自养的悠久传统。

北京锡安教会,是一家于2007年在北京成立的城市家庭教会。由约20多位信徒的团契聚会开始,后来发展成拥有上千会众的家庭教会。

教会的一切经费,全部由会众自愿奉献,该奉献仅在星期天举行主日礼拜时进行一次,所有奉献款项经由信徒代表所组成的执事会专人管理,有着严格的审批、报销、报告和监事制度。

教牧人员不经手教会财务管理和奉献款项使用,一切皆由执事会议、长老会议经手执行,并通过每月的长老会议、每三个月的执事会议作财务报告,以及每半年向全体信友作财务报告。

一年一次的信友代表大会,将向全体信徒披露上一年的财务报告、监事会监事报告及新的一年财务预算报告。

教会的奉献款项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场地租赁费用、全职教牧人员工资、教会牧养活动费、慈惠关怀和宣教费用。

教会提倡每一年所得的奉献款项,全部用于当年的牧养事宜和宣教工作,不提倡结存余款,来年新的岁月继续仰望上帝新的供应。

年度信友代表大会,是一个公开会议,地方政府相关人员也要求参加,教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事人员保持开放。

最近一段时间,当局以欺诈罪打压、起诉家庭教会和牧者之事,令我国众教会震惊!这种行径严重破坏政教关系,带来极大的社会不安和公民的愤怒。

我们祈祷:

1.有关部门立即停止对家庭教会牧者的一切逼迫与起诉;

2.我国立法机构尽快出台保障公民信仰自由之宪法权利的《宗教信仰保护法》。

因您的见识和勇敢,感恩上帝!

金明日牧师

北京锡安教会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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