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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的时候,才知道健康宝贵。

失去自由的时候才明白自由无价。

医生与律师某种程度上是一样的,医生帮助恢复健康,律师帮助恢复权利。都是一种治疗。

几乎每天,我都需要接待很多的人。

一些人,忧愁的来,开心的走了。还有一些人,忧愁的来,更忧愁的走了。

这就像看病一样,早期发现了病因,开些药方就好了。

但是,有些到了医院却检查出癌症晚期,日子会更不好过。

而我也越来越觉得:权利之昂贵,大多数人根本购买不起的。

你或许会举例:最近的张玉环,没有支付过多少律师费,不是获得自由了吗?

但是,他付出了二十七年的代价。这种高额的时间成本,有几人可以负担?

维权需要支付的成本,律师费恰恰是最低廉的。

如果把权利视为一种商品,那么购买权利的能力不亚于购买古董,需要专业的水准,才可以买准。仅仅有钱是远远不够的。

除了钱,还需要有:见识、品格、能力……这些都是维权成本。

第一成本是当事人的“见识”。

我常常见到这样的情况,因为缺少一些基本的常识,而造成巨大的损失。

比如:耽误了时效,而导致法律不支持;错误的请求,而导致结果根本无法实现;错误的常识判断,而导致上当。

而这些判断,都需要见识,见识就需要成本。

不同的“见识”,会选择不同的律师,启用不同的方案,采取不同的态度。

律师圈有句名言: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

社会学科比自然学科要复杂的多,一个人感冒了,到哪个医院实际都差不多。但法律却不一样。

很多影响司法进程的事件,常常就是一个小案子。同样的案子,在不同人的手里运作,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适合的律师,恰当的方案,都需要有见识才可以得到。

见识的成本极其高昂。

获得见识取决于读过的书,受过的教育,见过的人,经历过的事……

常有人向我抱怨:他们官司找了什么关系,但没有用;他们的官司请了有什么头衔的律师,但搞得一团糟;他们用了什么方法,但没有用……

然而,种的是什么,收的就是什么。我们所有的选择,都是以往见识的必然。

见识决定了:我们的想法,我们的相信,我们的判断,我们的选择……

不是因为骗子太精明,而是因为你太愚蠢。

昨天,一个商人来找我咨询他的案子,涉及到几千万的资产,他以为稳赢的官司却败诉了。

他本来有律师,在一个知名律所。

他还特意告诉我:他律师地处北京最繁华的某个地界。

而律师圈的恶俗正在于此:在最繁华的地方,租最高档的写字楼,以此满足普通人对所谓”精英律师“的全部想象。

前几年,有个律师写了篇讽刺的小文:《律师装逼指南》,“写字楼必须高档,必须是客座教授,必须声称:低于多少钱的案子不接……”

我看了他律师写的材料,却想马上把它扔在垃圾箱里。不用讲法律,我只和这位商人说了一些基本常识,他就目瞪口呆,大呼上当。

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就是说,对于法律的很多判断不需要专业,而只需要常识判断。

本来我很同情他,但是,他缺乏基本见识,不看专业看打扮,他手上金光闪闪的劳力士告诉我,他必须要为自己的见识短浅交学费。

见识贵不贵?太贵了。

支付了见识成本之后,找到了一个适合的律师,那是幸运的。

中国真正优秀律师是稀缺资源,因为稀缺所以贵。

好的律师当然贵,但是,并不是贵就可以找到好律师。

有律师公然标榜低于几十万的业务不接,虽然律师有权利把收费标准作为是否接案的依据。

但是,这种拙劣的、矫揉造作的恶俗的表达,足以判断其心性。

优秀的律师首先看重的一定是当事人的价值观。


《孙子兵法》里把天道作为战争第一考虑的要素。

也就是说:这个官司本身是不是正义。

缺乏正当性的官司,天然的缺乏道义基础。

这就需要支付第二成本:品格

你一定会说:律师是为坏人说话,为什么还强调当事人的品格,好人谁找律师?

但是,盗亦有道。

我们每个人都可能犯错,但是一个厚道的、有契约精神的人往往会得到善待。

律师圈也有这样的共识:如果当事人厚道,足够尊重和信任律师,律师也会给予相应的回报。但是,如果对律师尖酸刻薄,那一定会承受代价。

是否还记着十年前非常知名的曹大河案,曹大河是一个在列车上意外死亡的农民工,列车长有直接责任。

在律师和记者的共同努力下,当时铁路部门同意继续给曹大河家一笔赔偿。

但是,曹大河家属担心拿到赔偿后给律师和帮助的人支付费用,他们私自答应了铁路的赔偿方案,拿到钱后,就把律师和帮助他们的人拉黑。

之后就很难找到她们了。

她们不知道的是:律师已经为他们争取到了更多的利益,需要他们确认一下就可以。

但是,人找不到了。

这就不值得同情,这是他们为了权利而支付的品格成本。

日光之下没有新事,这种事情太常见了。

所以,所有的坑都是自己挖的,被奴役是因为他们不配自由。

被奴役的以色列人企图出埃及进迦南,从奴役之地到自由之地本来只有几百公公里,据说,正常走十一天就可以到了。

但是,他们两代人,走了四十年。

一路上,他们对耶和华上帝顽梗悖逆,一会儿埋怨摩西,一会儿制造偶像,一会儿坐下吃喝起来玩耍……

他们付出的所有成本,都是品格成本。

品格贵不贵?很贵。

有了见识,有了品格,就可以维权成功吗?

不行,还有第三成本:能力。

你一定会说,我有能力,我还要律师干嘛?

这几年,几乎所有的冤案平反,都不仅仅有律师参与,还需要当事人自己孜孜不倦的四处呼吁。

浙江叔侄二人杀人案,我在监狱里见到张高平,他说他写的申诉书足有一米高。

有冤就要喊出来,是所有冤案平反的共性。

会不会喊,就要靠能力。

你会说:找了律师,应该律师帮喊。

但是,律师的本职工作是法律,而不是宣传。

如果你碰到了愿意帮助呼吁的律师,那非常幸运。

但是,即使律师有意愿帮你呼吁,但不代表他有能力传播,这样的能力容易吗?

非常不容易。写作需要极其艰苦的训练,而多数人根本不具备。

有这样能力就够了吗?还不行。

信息爆炸的时代,好文章也会迅速淹没在网络里,这还需要有能力去传播资源。

中国三十万律师,仅仅传播这一项,能力、意愿、资源全具备的律师,少之又少。

所以,极少人才可能请到这样的律师,甚至比中彩票都难。

这就需要当事人自己具备能力或者有意培养这种能力。

我就见过一些人,虽然文化水平本来并不高,但是,久病成医。他们为了打官司已经成为了半个法律专家。

多年维权,我深知道:维权成功,往往是因为一个案子里有非常有能力的人。他们需要坚定而执着。

聂树斌的妈妈,聂树斌的姐姐,还有那个有名的政治案的众多妻子……

能力的成本高不高?太高了。

见识、品格、能力都是见不到的高额成本,最廉价的才是律师费。

可以用钱解决的问题,都是小问题。而上面的三项成本,都无法用钱迅速购买。

所以,我常常劝人不要打官司,需要付出的成本太高了。

任何一个哪怕非常小的权利,都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高额的支付,往往才可以获得。

刻在华盛顿韩战纪念碑上的文字:freedom is not free。 翻译过来是:自由不是免费的。

德国法学家耶林说:法律的目标是和平,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

没有艰苦卓绝的斗争,甚至就没有资格获得权利,自由之地需要有与之相配的品格,高贵优雅往往都需要经历了血雨腥风。

即使是上帝,为了我们的自由,也要让自己的儿子承担代价。

这是这个世界的真理:没有代价,就没有自由。

愿上帝祝福那些受苦受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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