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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玛莎拉蒂女撞人案已经时隔一年多,但是仍然还未结案。

据西安新闻网最新消息,谭明明称愿意赔付457万,但是受害者家属并不领情地表示:求判死刑,赔偿款一分不要。”

因为上面的这条新闻,玛萨拉蒂女撞人案又回到公众视野,我也是因此才关注到这个案子。

被告是一个23岁的姑娘,网上传闻:家里经营皮革生意,每年纳税6000多万。

因为醉酒驾车,撞到了宝马车上,导致两死四伤。

检察机关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

这个罪最高可以判到死刑。

网上还可以找到很多这个姑娘平时炫富的照片,名车、名表、名包……

总之,是我们很多人望尘莫及的生活。

这次,姑娘从天堂直接跌入地狱。

于是,有了争论,这个姑娘,应不应该判死刑。


从法律上来说:判死刑,并不冤枉她,这个罪名最高刑期是死刑,二死四伤的严重后果,她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代价。

不判死刑,也不是不可以,毕竟人年轻,除了炫富也并无其它恶习,谁也不愿意看到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瞬间香消玉殒,人都有怜悯之心。

是的,法律除了有非黑即白的时候,也会有柔情似水的一面。

安提戈涅说: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法律就是在多种价值观中寻求平衡。

事实上,法官最后如何判,都取决于玛萨拉蒂女的家人。

不同的处理方法,就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




还记得药家鑫案,他被判死刑,我就觉得很遗憾。

如果药家鑫家人或律师谙熟中国社会规则,药家鑫多半可以活下来的。

但是,很遗憾,药案事后的处理,几乎每一步都是错的。

药家鑫可以活下来有很多理由:

1、有自首情节,如果自首和没有自首结果是一样的,那么社会岂不是更不安全?

2、平时没有其他恶习,甚至同学对他评价很好。

3、他们愿意赔付,不惜代价。

中国当时已经开始了少杀慎杀的政策,正确的操作,把命留住应该是问题不大的。

事实上,法院也不愿意判死刑,毕竟是一个没有其他污点的年轻人。 

法院特意做了问卷调查,就是为了他的免死而做出的努力。

药家鑫的死刑,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舆论。

当时很多人说他是官二代,父亲是部队高官,家里有五套房,中国人本来就仇富仇官,于是药家鑫案就变成了一个官宦子弟欺凌民家女子的案例。

他的律师提出的辩护观点是:激情杀人。

观点一出,马上就是火上浇油。

普通人不理解:激情杀人是法律术语,是比谋杀更轻一级的杀人。

但是,这种辩护又一次激怒了公众。

事后证明:药家鑫不是什么高官子弟,父母职位都很普通,也没有五套房。

他死后,很多人开始对自己的言论检讨。

当时,我也在微博上为药家鑫说了几句话,被很多人在网络上辱骂,但是药家鑫被枪决的那天,我居然收到了很多人的道歉。

我相信:药家鑫案如果换一种处理方法,保命是没有问题的。

既然舆论裹挟了司法,那么,纠正舆论就是当时最重要的事情。

如果,当时药家鑫爸爸卖掉唯一住房,拿出所有诚意去赔偿。

受害人张妙家,是一家善良的农民,实际也并不希望药家鑫死。

如果这样处理,一方拿到赔偿,一方免了死刑,算是在这场悲剧中,双方都得到的一点点安慰。

但是,药家鑫的家人操作极其愚蠢。

当然这不能怪他们,一般人在那个时候都无法冷静应对。

这需要对中国社会有深度理解才可以做到。

后来,我看到北大苏力老师写的一篇文章,观点与我不谋而合。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事后的错误操作,即使法官想帮你,都爱莫能助。

类似的案例还有小贩夏俊峰案,我在其他文章里做过分析,不再赘述。




玛萨拉蒂女判死刑和不判死刑,也都有很多理由。

而最重要的是他们事后的态度。

他们的态度,决定了这个案子应该寻求的价值取向。

法官是选择严厉惩戒该行为,以此警示后人。还是选择严法背后有柔情,倡导一种赦免和宽容的价值观。

这两种价值观的选择没有对错,对社会都是有益的。

但如何选择要看玛萨拉蒂女自己的表现。

玛莎拉蒂女与药家鑫案不同的是,她是真的富二代,而药家鑫不算。

我的上一篇文章里说:维权的成本包括一个人的见识、品格、能力……

这个案子就可以检验我上一篇文章其中的道理。

玛萨拉蒂女的处理模式,报道说:拿出457万。

有零有整,代表经过精细计算。

但是,这是商业逻辑而不是法律逻辑。

商业逻辑中,利益是最高价值,多一分不给,少一分不干。

而法律逻辑,看重的是社会危害性,或者说是对公序良俗价值的冲击。

谁都会犯错,但是法律更看重的是价值观的重塑。

比如在这个案子里,如果被告显示出的是:悔改、巨大的责任、不惜代价的寻求和解。

那么,这个案子就释放了人性的光辉,相信多数人都不愿意看到一个年仅23岁的姑娘死刑。

但是,据有些报道说:从事发到开庭审理一年多,被告家属没有为患者支付过医疗费。

并且提出要求:要赔钱,就要保命。

如果这种报道真实,这种有钱人的傲慢只能再一次激怒公众,也只能让法官做出死刑的决定,因为看不到悔改,而只有交易,生命变成了有钱人的一种商品,这是对公序良俗价值的又一次伤害。

在事发后,被告人家属的见识、品格、能力,直接决定了他们应该承担的后果,愚蠢和傲慢都要为此付出代价。

法律看上去是做出是否死刑的判决,而实际是价值观的选择,人类的司法活动,正是一次次在公义、恩典、赦免、和解……这些价值中做出抉择,才可以源远流长,成为我们行为的指南,成为我们人类的保护。

也就是说:如果玛萨拉蒂女表现出来的是悔改,是积极赔付,是寻求原谅,那么司法就已经完成了他的教育功能,就没有必要继续判死刑,司法不应该增加伤害。

玛萨拉蒂女的车祸,本质上是因为拥有财富而产生的傲慢,如果在处理此事的时候,依旧表现出来财富的傲慢,司法就需要对其严厉惩戒,因为这种傲慢对于善良的风俗是极大的破坏,这种破坏足以影响到全民的安全。


法律技术的背后,都需要有深刻的法理支撑。

这就印证了霍布斯大法官的那句名言: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愿上帝安慰这个案子里所有受到伤害的人,包括肇事者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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